国家医保局日前发布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条例(征求意见稿)》 ,明确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实行严格监管 。此举旨在规范医保基金监督管理 ,保障基金安全 ,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,维护医疗保障相关主体合法权益 。
征求意见稿提出 ,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对医疗保障监督执法机构 、经办机构 、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 、协议管理医师药师 、参保人员及医疗救助对象遵守医疗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实施监管 ,并对监管方式 、监管内容等进行明确 。
根据征求意见稿 ,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违法违规情形有权作出警告 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数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、责令经办机构中止或解除医(药)师服务资格 、责令经办机构中止或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、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、移送有关行政部门等处罚 。
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根据违法违规情形给予责令停业整顿 、吊销执业(经营)许可证 、吊销执业资格等行政处罚 。对违法违规的公职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来源 :南方日报